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和验收检查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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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南市项目新通知,2019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暨2017年、2018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和中期检查正在开展中,针对今年各项申报及验收检查均有新要求变化,具体相关申请条件和验收检查指南如下:咨询:
一、2019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试点)或已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之间,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年上缴税收不少于20万元,农业企业年净利润不少于10万元。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60%以上,工业或服务业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或上缴税收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农业企业近3年净利润增长率的年均值达10%以上。
3.企业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重达4%以上,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
4.企业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企业的知识产权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培育期内发明专利1项以上,培育期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项以上,培育期内国家动植物新品种权1项以上。
5.科技成果登记不少于3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
2.以下复印件(在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企业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3)研发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
3.财务指标证明文件。
(1) 企业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和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2)企业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相关附表)。
(三)相关说明
1.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包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包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
2.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近三年内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植物新品种等。
3.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不可缺项、少项,各类指标、数据前后表述一致;财务报告须盖申报单位的财务章。
二、2017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
2017年6家“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培育合同书,提供验收材料,市科技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相关政策。验收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验收申请表。
2. 培育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工作的开展、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打算、建议等)。
3.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知识产权、检测报告、证书、财务报表、图片等)。
三、2018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中期检查
2018年6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根据培育合同书,提供中期验收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中期验收。验收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中期绩效表。
2. 开展培育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工作的开展、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打算、建议等)
3.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知识产权、检测报告、证书、财务报表、图片等)
以上为淮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报和验收检查条件要求内容,淮南市咨询热线:(同步)导师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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